阿里康网
疾病专题

红眼病

首页 > 眼科 > 红眼病 > 介绍 > 正文

红眼病患者日常需要注 意哪些事项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11月19日


红眼病是受到病菌感染导致眼睛发炎症状的一种,得了红眼病患者的饮食有一定的禁忌。患病期间患者饮食需要严格限制,因为,一些食物可能对加重炎症的发展。好的治疗对患者是有利的,那么,患了红眼病切勿饮酒熬夜?下面让专家来解答一下。

红眼病患者日常需要注 意哪些事项

注意个人卫生勿熬夜酗酒

很多人知道“红眼病”是可以感染的,却不知道它会重复感染。专家解释说:“因为‘红眼病’是因为病毒性感染导致,病毒性的种类又多,所以不会因为得过红眼病以后就不得了,且其治愈后免疫力低,因此可重复感染(如再接触病人还可得病)。”

得了红眼病后不能随便滥用眼药膏以免加重病情,耽误治疗时机。应该是在医生的正确的指导下正规使用眼药膏治疗红眼病,一般要求要及时、彻底、坚持。患病后应立即治疗,症状完全消失后仍要继续治疗1周时间,以防复发。

当然,对“红眼病”也可采用中医治疗,中医称该病为暴风客热或天行赤眼,一般为外感风热邪毒所致,故宜驱风散邪,清热解毒,常用泻肺饮和银翘解毒丸。

最后,提醒市民,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是预防“红眼病”的关键,一旦被确诊为“红眼病”,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,因为该病的传染性很强,只要健康的眼睛接触了病人的“眼屎”或眼泪污染过的东西,就容易被感染。

  • 崔延江

    崔延江

    主任医师擅长:
  • 李凌

    李凌

    主任医师擅长:
  • 惠瑜

    惠瑜

    主任医师擅长:白内障、青光眼、斜视、弱视、视网膜脱离及
  • 张海军

    张海军

    主任医师擅长:白内障,近视眼手术
  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
  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
  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1957年由上海第一

   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
  • 西南医院

    西南医院

    西南医院坐落于两江环抱、山水相依的重庆市

   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
  • 新桥医院

    新桥医院

    新桥医院是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地方

   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