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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于18周岁者不宜做近视手术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11月06日

近视手术是目前开展比较广泛的手术治疗近视眼方法,许多近视患者通过手术重新获得了清晰的视力。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近视手术。如,年龄小于18周岁的就不宜做近视眼手术。

小于18周岁者不宜做近视手术

在近视术前检查中,如果发现有近视手术禁忌症,那就不宜进行手术

1、年龄小于18周岁(除特殊情况)或大于55周岁;

2、有患圆锥角膜、青光眼、兔眼、严重干眼症及严重眼底病变等眼科疾病者;

3、近2年屈光度不稳定,每年发展大于1.00D;

4、对视力要求极高,且对手术思想顾虑极大者;

5、角膜厚度小于450um;

6、眼部患有急性角结膜炎、角膜溃疡等活动性炎性病变者;

7、瘢痕体质、糖尿病、胶原病等全身疾病患者;

8、有精神疾病且正在服药者;

9、孕妇、长期夜间行驶的驾驶员;

10、矫正视力极差的重度弱视者。

温馨提醒

这些情况不能做近视眼手术,有眼病需要先治愈再手术,不可治愈疾病则不能手术,在正规医院医生会详细告诉患者相关事宜,为患者术后安全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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